Philosophy
企业的价值从不只存在于当下。真正决定一个经济体能走多远的,是它是否建立了让知识持续转化为资产的制度通道。今天的一次确权,可能是三年后一次关键谈判的筹码、五年后一轮融资的底气、十年后一个品牌溢价的来源。
知识经济不是关于已经发生的事,而是关于尚未发生的事。把未来的可能性锁定为今天的权利,是商业世界最古老也最有效的策略。采矿者需要地契,航海者需要航线,创造者需要确权。
让知识有价可依,不是为过去颁奖,是为未来下注。
Practice Areas
Case Studies
被告是原告的前员工,离职后开了同一门生意的公司;两年里,他们把原告近二十名在职员工变成了自己的项目团队。原告最先打的是侵害技术秘密这张牌,资料被销毁,这条路没走通。
判决没有到此为止。法院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认定这仍然构成不正当竞争,并给出了一条五层递进的通道:竞争关系、损害后果、主观故意、商业道德违背、市场秩序扰乱。这条通道既是裁判规则,也是一份给企业的举证清单。
全文约八千字,分事实与程序、争议焦点、裁判说理、规则提炼、适用边界与实务启示六部分。其中「适用边界」逐条回应企业最常问的几个问题 —— 员工兼职到底违不违法、证据被销毁是不是就没辙、一般条款能不能兜住一切。案号与来源全部标注,可以自行核验。
IP Insights
2026.10.14
(2025)最高法知民终452号是全国法院首例对布图设计「首次商用超期抗辩」作出审理与认定的案件。一审支持了被诉方的「现有布图设计」抗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了这个结果,说理路径却完全不同——以申请登记时间已超过首次商业利用时间两年以上、不符合法定登记条件为由,认定该布图设计在侵权诉讼中不予保护。判决把登记证书放回了它本来的位置:一份初步审查的结论。
阅读全文 →2026.10.13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首次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题单设一章。真正改变日常办理的是两处:说明书要写到什么程度才算公开充分,以及权利要求里对技术问题的解决没有贡献的特征不给创造性。伦理审查是新增的一关,但它审的是合法性与公共秩序,不是技术方案的优劣——把这三处分开看,才知道自己的申请该改哪里。
阅读全文 →2026.10.10
三份公开裁判文书把「数据怎么保护」这件事拆成了三条线:数据集合本身可以产生受保护的竞争利益,不必先论证它是作品或者商业秘密;登记证书能证明权属的初步事实,但证明不了「这个数据集一定能拦住别人」;而三条线合起来,仍然没有回答「什么程度的爬取才算越界」——那要等个案。本文只做规则比对,不讲单个案子的故事。
阅读全文 →IP News
2026.10.14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自然人熊某实际控制的 19 家关联企业构成共同商标侵权,判令连带赔偿 830 余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这 19 家企业分头生产、统一仓储发货,涉案侵权链接 319 条,销售总额超千万元,法院以「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判令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
阅读全文 →2026.10.14
年费不是「缴晚了补上就行」: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 6 个月内可补缴,同时缴滞纳金,按每超 1 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 5% 递增,最高 25%;期满未缴,专利权自期满之日起终止。终止后 2 个月内可请求恢复,恢复费 1000 元,并按当年全额年费 25% 补足滞纳金。
阅读全文 →2026.10.13
2026 年 7 月 8 日,泰国专门案件上诉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撤销抢注商标、永久禁止在咖啡业务中使用瑞幸标识,并判赔逾 9500 万泰铢。这是泰国司法史上首次承认「商标恶意抢注」概念的判例,赔偿额刷新当地纪录。中间那次败诉的理由不是事实认定,而是起诉时诉讼主体资格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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