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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 Trend

从「有多少」到「用没用」
三个政策信号指向同一次考核转向

过去十几年,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考核大多围绕一个数字展开:今年申请了多少件。
但从 2026 年出台的几份文件看,政策侧正在换掉自己看的那一栏。

The Old Metric

过去十几年,考核只盯一个数字

过去十几年,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考核大多围绕一个数字展开:今年申请了多少件。这个指标好统计、好比较、好写进年终总结,也因此长期占据主导。但从 2026 年出台的几份文件看,政策侧正在换掉自己看的那一栏。

Signal One

信号一:审查通道要「转化运用前景」

第一个信号来自专利审查通道。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 85 号,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布、2026 年 9 月 1 日施行)把适用条件从原来列举八大重点产业,调整为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明确专利申请与复审案件须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以及转化运用前景,方可请求优先审查。换句话说,产业目录对得上已经不够,还要拿得出产业化的路径。同一份办法把答复期限由两个月缩短为一个月——压缩的是申请人自己的准备时间,不是审查机关的。

Signal Two

信号二:资助目录停付「拿到授权」这一笔

第二个信号来自资助目录。2026 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指南中,「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与「商标国际注册并获得专用权」两个项目均已注明取消财政性资助,前者的依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 号)。这不是孤例:近年地方资助的收缩方向相当一致——停止为「拿到授权」这个动作本身付钱,把钱转向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产业化、质押融资、维权费用与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这些「用得起来」的环节。

Signal Three

信号三:「注而不用」第一次有了代价

第三个信号来自商标制度。修订后的《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新法还在原有的「连续三年不使用可以申请撤销」之外,增加了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的规定。存量商标第一次被放到了「不使用就可能失去」的位置上。

The Framework

解释框架:考核指标的可验证成本

这三件事分属专利审查、财政资助、商标确权三个完全不同的政策工具,指向却是同一个方向。解释它可以用一个简单的维度:考核指标的可验证成本。政策想考核「质量」的时候,会遇到一个绕不开的困难——质量本身没法直接测量。于是通常的做法不是去定义质量,而是转向质量在现实中留下的、可观察也可验证的痕迹:有没有真实的使用行为、有没有可追溯的研发过程、有没有明确的转化路径、是不是被放进了具体的技术攻关任务。这些痕迹有一个共同点——它们没法在申报材料上临时制造出来,只能靠时间沉淀。

Our Read

我们的判断:指标会先换口径,再倒逼内部

本节是我们的判断,不是任何一份文件里的表述。把它与上面几节的引用分开读,是本文的基本要求。

我们的判断是:未来三到五年,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考核主指标会从「申请量」,向维持率、有效率、被许可或被引用的比例这一类更难造假的指标迁移;而且迁移会从政府侧的口径变化开始,再倒逼企业内部。理由不是哪一份文件写了这句话,而是当外部评价标准转向可观察的使用痕迹之后,企业继续用申请量做自我评价会出现一个明显错配:内部汇报的数字越来越大,外部给出的评价却不会跟着上升。

Objections

五种不成立的情形

这个判断有几种不成立的情形,需要一并说清楚。第一,数量指标并没有消失,它只是换了位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占 30 分,Ⅰ类知识产权 1 项即可计入较高分数区间,Ⅱ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需要 5 项以上,且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对处在认定窗口期的企业,「先把数量凑够」依然是有效动作。第二,对真实的防御性需求,收紧可能造成误伤:中小企业为避免被抢注而在核心类别之外做储备性注册,是理性的商业选择;「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这个要件在具体案件中如何把握,还要看后续审查口径与配套文件,现阶段不宜读成「注册得少才安全」。第三,「使用」本身也可能被形式化——象征性使用、只为维持注册的少量使用,在多数法域都被认定不足以维持权利,把商标挂在样品或内部文件上,不构成安全垫。第四,政策执行有时点与地区差异,地方资助的退出节奏并不一致,把一份区级指南当成全国口径,会得出错误结论。第五,这个转向对早期企业并不友好:先用后注册与先注册后用各有风险,把「必须真实使用」的压力前移,可能让资源本就紧张的企业在品牌保护上更被动。

Actions

现在可以做三件事

如果接受上面的判断,有三件事现在就可以做。第一,把内部考核从单一申请量改为「申请量 + 维持率」两个指标并行,维持率按年统计、按类别拆分——这是成本最低的改动,而且立刻能暴露「注了不用」的那部分存量。第二,为每一件申请建立一条可追溯的记录:它对应哪个产品、哪条技术线、立项或研发的时间点、谁在用它。这不是为了应付检查——在优先审查、高企申报、侵权诉讼这些场景里,这些材料本来就是必需的,只是过去常常等到要用的时候才补,而那时候往往已经补不出来了。第三,对存量做一次分类盘点,把「正在使用」「计划使用」「无明确用途」分开,后两类的续展与维持决策单独讨论,而不是按惯例统一交费。

Closing

政策只是换掉了自己看的东西

政策很少直接写「不要只看数量」。它只是换掉了自己看的东西。企业如果还盯着旧的那一栏,很容易在数字持续好看的同时,发现自己已经不在评价体系里了。

Sources

依据来源

  •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 85 号,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说明》。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 号)。
  • —《2026 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指南》(依据普知产规〔2025〕1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 年修订)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

以上为本篇全部依据。前四项为一手文件;其中的政策信号取自公开发布的文本,「考核指标的可验证成本」这一解释框架与全部判断均为我们的分析,不代表文件制定机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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